【跨省賣腎案】法院二審維持10被告判決 青年遭蒙眼摘器官獲利$6萬
山西太原法院QQ販賣器官
山西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二審跨省販賣人體器官案,維持一審判決,對10名被告維持1年半至4年6個月刑期,並罰款8萬至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8.7萬至11萬港元)。
案情透露,犯罪集團通過QQ群尋找腎源,聯絡器官供體,分工明確。去年1月底,一名青年男子捂着右腹隱隱作痛的傷口,看着包內堆放着的5.5萬元(約6萬港元),回想幾天前被蒙眼被帶到一個小區民房的簡陋手術室內,經歷的腎臟摘除手術,便渾身發冷,為自己同意提供腎臟的決定後悔不已,於是報警。
該案審結後,山西法院還公佈2宗犯罪集團販賣人體器官的案例:
王姓被告的表姐患急性尿毒症需要做腎臟移植手術,王男遂要求張姓被告找尋,承諾事成後付55萬元(約60萬港元)報酬。隨後,張男通過QQ「腎病移植群」聯絡到陳男,陳男表示願意提供腎臟,張男便要求陳體檢,並配對成功。之後,張男又透過QQ群與周姓被告取得聯絡,二人一拍即合,周男聯絡手術團隊和地點。
張男從雲南昆明前赴太原,安排陳男從湖南長沙來到太原,又讓王男和其接受器官移植的表姐等隨行人員來到太原。張男向王男支取8,000元(約8,768港元),交給周男在QQ上購買排異針。周男聯絡陝西神木縣一醫院。周、張向王男預支5萬元用來辦理住院手續,張男則安排2名護士從昆明趕到陝西神木縣。高男則帶着陳男從太原趕到陝西神木縣。因未聯絡到麻醉師,此次手術未能完成。
張男承諾55萬元為身患尿毒症和腎衰竭的李X進行腎臟移植手術,李X前往昆明一醫院等待,並向張男支付10萬元定金。張男聯絡浙江省仙居縣丁男提供腎臟,又聯絡史男(在逃)的手術團隊,擬摘除丁男的腎臟移植給李X。隨後,張男租用安徽省六安市民房,安排被告王、趙改造成手術室,將其自行購買或租用的各種藥品、器材帶到單位內,張男聯絡姜姓、吳姓醫生協助進行手術,許諾給予報酬。
晚上10時許,手術團隊在醫生等4人協助下完成腎臟移植手術,將李X轉至合肥市靜安一醫院,沿途由吳姓被告照顧。李X手術後正常,家屬將剩餘費用支付給張男。提供腎臟的丁男回到家中,並向警方報案。接報的警方,先後在太原、昆明、安徽等地拘捕共10人。
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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