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今日
內地來港專才受賄罪成 交行前副總裁判監15月
蘋果日報 2017/04/07 16:31
賄賂
交通銀行
叶鋒
被告叶鋒。(李家皓攝)
香港交通銀行前副總裁涉向內地女客戶私下索取約91萬元佣金,被控兩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法庭今裁定41歲被告叶鋒罪成,判囚15個月。裁判官指被告背景良好,沒有案底,且已歸還當中28萬元涉款,但案情嚴重,必須判監。裁判官並下令被告一年內歸還63萬元餘款。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2003年透過專才入境計劃由內地來港工作並定居。妻子及兩名子女正居於新西蘭,被告每年要支付40萬港元供養他們,壓力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