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權運動】被指襲警今提堂 陳浩天聲稱往法院途中遇襲
非法集結襲警光復上水陳浩天逆權運動
反送中運動過去三個月在各區「遍地開花」,警方於十一前夕,陸續起訴各區警民衝擊中被捕的示威者。其中7.13「光復上水」反水貨客遊行,前香港民主黨召集人陳浩天涉嫌襲警和非法集結被控,案件今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押後至12月4日再訊,其間陳獲准保釋。陳庭外透露,今日中午從粉嶺港鐵站步往法院期間,遭三至四名戴帽及戴口罩的南亞裔男子以電筒施襲,導致耳背和腰部受傷。
陳浩天在庭外透露,受襲一刻他正低頭看電話,未及防避,耳背近後腦位置和臀部遭兇徒手持的大電筒擊中,「半邊頭仲有啲痛」,但相信並無大礙。他無奈指,香港現時的情況就是「邊個拳頭大就可以生存落去」,雖然「不受傷不被捕」是過去幾個月抗爭口號之一,但現實中往往難以實行。他呼籲香港人要團結和勇敢對抗暴政,並要好好照顧身旁的手足。
陳續表示,美國第三任總統Thomas Jefferson曾言,「自由之樹要由愛國者和暴君的血來澆灌」。假若希望香港的自由之樹得以開花結果,港人必須堅持下去,「只有眼前路,沒有身後身」。
現年29歲的陳浩天,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和襲警兩罪。控罪指他今年7月13日在上水新運路和智昌路交界,聯同其他身份不明人士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導致或可能導致其他人合理地相信他們會破壞社會安寧,以及在同一地點襲擊警署警長陳國深。
控方透露,當日遊行獲警方批出不反對通知書。下午4時50分左右,約有100名示威者在新運路集結並霸佔道路。半小時後,四名便衣警員到場截查示威者,及後遭約十名示威者尾隨包圍,其間被告推其中一名警員的頭盔並退後。四名便衣警及後遭多名示威者襲擊。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4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同時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他不得離港及遵守宵禁令。辯方則謂,本案指控的犯案時間為下午,但宵禁令則是晚上實施,兩者毫無關係;且控方並無指控被告與其他衝擊事件有關,不應藉宵禁令以限制被告參與公眾活動的權利。
被告最終准以一萬元保釋,並可於今晚至30日、以及10月2日至3日離港。除上述兩段離港日期外,被告須遵守凌晨12時至翌早6時的宵禁令,並每周一次向警署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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