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免抹窗】僱主斥不切實際 3千人函梁特促菲擱置新條款
菲傭免抹窗
菲律賓領事館突提出由10月15日起,在新簽菲傭合約中加入新條款,列明基於安全理由,清潔外窗(external window)並非菲傭職責範圍,舊合約會在續約時加入條款。聘用菲傭已8年的林生批評,有關條款不切實際,「梗係唔得啦,基本工作嚟,抹窗煮飯」,他指如因抹窗墮斃意外而有新條款是不合理,「如果過馬路撞死人,叫人唔好過馬路得唔得?……係唔現實,香港全部都高樓大廈,叫人唔抹窗,僱主自己抹,僱主都會跌死」。他指買保險是較可行的方法,而非一刀切不抹窗。
聘請菲傭已12年的鄭生亦不認同新條款,「屋企係要抹窗,如果唔需要抹窗,基於咩理由唔需要?」他認為不能因個別意外事件而一刀切設下條款,「如果有菲傭煮飯跣親腳,好話唔好聽跌死咗,唔通所有菲傭都唔需要煮飯?」鄭生表示不會因此解僱菲傭,但如菲律賓政府要新增條款,或只能多聘用一人分擔工作。
香港外傭僱主關注組召集人徐曉彤表示,關注組正在facebook上發起一人一信給特首梁振英,要求擱置菲傭新合約條款,至今有約3,000名僱主響應。她指出新條款事前無諮詢過僱主,有很多不清晰地方,例如村屋地下及露台的外窗是否都不可抹。據她所知,菲傭圈子內已廣泛流傳,10月15日起便可毋須再做抹窗家務,僱主若要她們抹窗可向領事館投訴,僱主會被列入黑名單,今後禁止再聘菲傭。除引起紛爭外,新條款亦可能影響外傭的保險,若日後有菲傭原因不明地意外墮樓,保險公司都可能借新條款指死者在抹外窗而不賠償,令僱主要獨自孭起所有賠償責任。
家務助理總工會主席謝燕飛表示,高層抹窗確屬高危工作,安全要訣是「伸手不伸頭」,千萬切勿將身體伸出窗外,可用伸縮棒協助。不夠高一定要用梯,不能站在椅上,以免失重心。不少新型住宅的大型屏幕窗,用伸縮棒都抹不到外面,她會叫戶主另聘專業清潔公司,她寧願少做一宗生意也不會冒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