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於06年12月展開行動,派卧底警員到砵蘭街茶餐廳求職,見工期間,卧底碰見郭。郭向卧底指做侍應只得數千元月薪,游說卧底「拜彪哥門」,並帶卧底認識彪哥(即首被告)。數日後,卧底成功入會。郭收了卧底360元利是後,指示他日後稱呼郭為「大佬」,稱彪哥為「阿公」。
郭向卧底稱,「砵蘭街係我哋水房睇嘅」。去年1月底,郭表示另一黑社會組織14K在上海街熟食檔與他們爭生意,吩咐其他被告在砵蘭街一帶站崗,以防14K派人施襲。戒備兩日後,水房以人多勢眾擊退14K。彪哥之後曾向眾人表示「我哋遲啲會擴大控制到朗豪坊及亞皆老街」。
至2至3月間,郭吩咐卧底到一間新開食肆敲詐,又派其他被告拳打腳踢店東,最終迫使店東承諾每月交2,000元保護費。彪哥事後稱讚郭:「做得好好,畀心機再做,我哋要衝出旺角。」
3月間,因有兩間別墅與水房不和,郭指示卧底買8支鎚分派給其他被告到別墅進行破壞,事件因驚動了警方,行動失敗。各被告其後被警方拘捕。
案件編號:DCCC710、8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