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署規定若住戶可證明有洗肚等需要,計算家庭人數時可作一位額外家庭成員計算。林關華兒子林先生稱,父親近年肝指數下跌,醫生稱隨時可進行手術,術後要每日洗肚,但需較大空間放置儀器及洗肚用的水,「指數𠵱家係28,如果低過12就一定要做(手術),可能一個月、或者好快。」
但房署指醫生紙上需寫明要洗肚等字眼,否則只能編配二人單位,林正向醫生進一步取證明。林解釋因他們屬暫住,上樓後五年內不能調遷,故希望入住較大單位。他又批評早前房署職員多次催促父親交醫療報告,林關華稱:「每隔一星期或四日打來一次,我都講咗醫生話要等八個星期,佢就話等不到咁耐,唔要就無(單位)。」結果他疑壓力大令心跳加快,需到急症室求醫。
■記者鍾雅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