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去委任證的休班軍裝警員姓劉(二十八歲),於前晚十一時許,將四驅車停泊在上海街六三四號對開路旁,離去時疑一時匆忙,將放有警員委任證、千元現金及信用卡等財物的一個手提袋留在車內。
至昨凌晨四時許,劉返回現場取車發現左車門玻璃窗被打爛,放在座椅上的手提袋不翼而飛,立即報警求助。與此同時,停泊在附近另一輛私家車姓李(二十七歲)車主,返回取車亦發覺一個盛有一百二十多元輔幣手提袋失去,立即向在場警員報案。
警方發言人稱根據《警察通例》,警員委任證屬政府財產,警務人員須好好保管否則或須接受紀律處分,同時不應將委任證交予任何人,亦不可複製或授意他人複製委任證,否則有關警務人員除被刑事檢控,在完成司法程序後,亦須接受紀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