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啟思團隊昨天於聲明指,對於公會的投票安排表示失望,指目前的安排下,會員若已經提交授權票,即使後來希望親身出席投票,必須主動向代理人提出,否則只有授權票會被視為有效。戴啟思團隊認為,若要求會員主動向代理人提出收回授權票,會引起不必要的尷尬,同時有會員因輩份問題被拒。
他們建議,會員若親身出席周年大會投票,早前提交的授權票應該自動作廢,減少尷尬,又指公會沒有規定授權票不可撤銷。團隊又指,公會至少應該有另一種安排,讓會員不需要直接與代理人溝通,通過律師行即可撤銷授權票。
團隊並認為,雖然公會認為聘請獨立公司監票的成本太高,但為了確保公平競爭,有聘請獨立公司監票的必要,而公會亦有能力負擔成本。
■記者陳嘉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