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多一點現今年輕人的思維,問我家19歲的大T及14歲小T對此事有何看法。大T自小四肢發達,所以簡單地說那些人是本着死唔蝕底有着數做乜唔攞的心理,她覺得唔應該。小T認為即使是便宜亦不能貪,因為此舉在公極有可能觸犯法律,在私良心良知上過不去。我再問小T,道德和法律規範,哪一個更高?他想也不想即答道德!我老懷大慰,我這個做母親的實在非常驕傲!一個道德淪亡只能靠法律規則來管治的社會,一切肯定失控兼大亂。法律能保障得了我們甚麼?看看我們香港特區的基本法該有深切體會了吧?
美國憲法的序言只有一句,是由52個英文字構成,維基的譯文如下:「我們合眾國人民,為建立更完善的聯邦,樹立正義,保障國內安寧,提供共同防務,促進公共福利,並使我們自己和後代得享自由的幸福,特為美利堅合眾國制訂本憲法。」
What are we?
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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