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讀者胡小姐與丈夫共同擁有一自住物業,業權各佔一半,08/09年度全年居所貸款利息共6萬元,想知她可否申請5萬元,丈夫申請餘下1萬元居所貸款利息扣稅?夫婦可否不同時申請有關扣稅?
答:香港稅務學會副會長梁繼昌(圖)指,按《稅務條例》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原則,為按業權比例所繳付利息金額,或實際已繳付利息金額。有關物業的業權,於土地註冊處的註冊擁有人紀錄須為該申請人,一般申請扣除居所貸款利息,是按業權比例分配。
每名納稅人可在10個課稅年度,不論連續與否,獲得扣除。此外即使是夫婦關係,亦以獨立個體計算,即丈夫在08/09年度申請,太太不須同時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