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大律師公會三度發聲明 促港府生效前公開法律內容

蘋果日報 2020/06/19 18:45

大律師公會港版國安法

全國人大常委會一連三日在北京開會,制訂備受爭議的「港版國安法」。香港大律師公會第三度就國安法發表聲明,表明對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的「《國安法》依普通法行文不切實際」的言論感憂慮,擔心國安法若非以普通法實施,特區的法官、大律師和律師難以解釋,並促請特區政府在法律生效前公開法律內容,讓公眾了解國安法的內容、應用及影響。

大律師公會在聲明中特別提及鄭若驊指「要求屬全國性法律的國安法的法律條文全部依照香港普通法的法律行文是不合理和不切實際的」,以及中聯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在極其特殊情況下」中央政府理應對該些案件保留管轄權的言論,指出這些言論令人憂慮國安法未來是否按香港沿用的普通法原則立法,若國安法是不同法制的混合法律,特區的法官、大律師和律師應如何解釋和應用,要求律政司作出解釋。

公會又提到,雖然官方聲稱「中央實行管轄權力的案件屬極其特殊以及少之又少」,但仍然令人憂慮國安法相關的案件會否由本地法庭審訊;若然在內地進行審訊,基本人權又能否受保障,以及審訊能否公平。公會亦提出,國安法與其他本地保障人權的法律條例,如《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所牴觸時,國安法是否具有較高權威的疑問。

大律師公會認為,國安法在港實施前,應先披露法律內容,讓法官、大律師、律師以及公眾人士有適當時間考慮法律的內容、應用以及影響。
大律師公會對國安法的憂慮:
1. 國安法是否按普通法原則立法?若國安法是不同法制的混合法律,特區的法官、大律師和律師應如何解釋和應用?
2. 國安法的案件會由本地法庭進行審訊,抑或交由內地法庭進行審訊,犯人在定罪後會否在內地服刑?
3. 若國安法與其他本地保障人權的法律條例,如《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有所牴觸時,國安法是否具有較高權威?
4. 國安法授權中央政府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安機構,但做法缺乏憲制上的支持,亦會令香港出現兩套並行的執法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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