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蚊以下一樣係貪 教師應避免收家長禮物
幼稚園廉政公署防止貪污
「世界在變,反貪不變」,但牙牙學語的幼兒入讀的幼稚園,竟也要防貪?廉署防止貪污處去年推出《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供幼稚園工作者參考,當中提到常見誤解,如部份人誤以為法例容許收取少於500元的利益,包括家長送出的節慶禮品、旅行手信等,但原來任何人如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送禮或收禮,均屬犯罪。有退休校長就提醒家長避免送禮,教師避免收禮,以免誤墮法網。
廉署過去5年接獲涉及幼稚園的貪污投訴數字按年下跌,由2016年的9宗下跌至去年的4宗,投訴內容主要涉及錄取學生及判授工程合約,尤以校方收生涉利益衝突較多。
廉署防貪處於2016年曾推出《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供校方使用,去年底再「加碼」推出一份逾百頁的防貪指南。《幼稚園運作防貪指南》共分為5個章節,內容涵蓋幼稚園的主要運作範疇,包括管治框架、採購程序、維修及改善工程的管理、錄取收生及人事管理,除以文字闡述貪污風險及監控措施外,亦加入漫畫插圖作處境描述。
首席防貪主任陳秀琼指,每年的收生季節,不少家長為求讓子女入讀心儀學校均各出其謀,更曾傳出有家長獲得幼稚園面試的內部資料,甚至透過捐贈、送禮等獲得入學資格等;《指南》分析錄取收生程序,包括前期準備工夫、處理入學申請篩選及評核申請者等,亦提出相關監管措施供校方參考。
《指南》包含部份常見誤解,如坊間不少僱主容許職員在特定情況,如節日期間接受利益,並設定接受利益價值上限,令人誤以為法例容許接受價值少於500元的利益。《指南》解釋,《防止賄賂條例》並沒有就可接受利益設定任何門檻或上限,如任何代理人或提供利益者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或提供任何利益均屬犯罪。
民生書院退休校長、防貪諮詢委員會委員陳嫣紅指,部份家長出於尊重,會向老師贈送旅行手信、禮物等。陳指出,有關行為屬貪污陷阱,強調家長須避免送禮,學校亦應提醒老師盡量避免收禮,以免誤墮法網。
此外,防貪處在諮詢過程中發現,不少幼稚園校長及老師均認為維修及改善工程工作十分困難,「雖然佢哋個個都係幼兒教育嘅專家,但係一講到要做工程,佢哋都個個舉晒手投降」,故《指南》中加入了相關的處境研究。
陳秀琼舉例指,以往有負責老師處理工程工作時,會請學校附近的裝修公司到幼稚園視察,並就工程項目作出建議,如使用物料及價錢等,其後將建議直接複製到幼稚園的報價邀請文件中。她指出,早一步視察的裝修公司會比其他競爭對手更了解校方需要,規格中更可能包括只有該公司才具有的技術,如部份獨家代理的建築物料等,「咁佢哋就一定贏到呢份合約」,故有關做法並不理想。
《指南》附錄中亦附有大量幼稚園文件範本,如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工程合約報價或投標邀請信範本,以及錄取學生評核表格範本等。陳秀琼指,明白教師教學工作繁重,希望透過提供表格減少其行政工作,協助幼稚園落實防貪措施。她特別提到,在錄取學生評核表格中,雖然評核項目一向可由校方自行決定,但非常推薦校方在表格中加入「申報利益衝突」一欄,「為免相關同事遺漏呢個步驟,令大家唔會忘記,亦都會必定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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