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控《星島日報》及兩報誹謗 要求道歉及賠償

蘋果日報 2018/12/03 11:34

誹謗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星島日報頭條日報巴士的報

商人何柱國名下的《星島日報》,上月12日刊登一篇題為「的士司機憶述《蘋果》大樓密商 佔中搞手鼓動我們車堵中環」的報道,之後星島新聞集團旗下《頭條日報》及網媒《巴士的報》亦分別刊登標題略有不同的報道。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認為三篇報道屬誹謗及惡意散播不實指控,日前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禁止星島日報等被告發行上述三份報章的公司再發佈有關報道,並需向蘋果道歉及賠償。
被告為星島日報出版有限公司、香港頭條日報出版有限公司及巴士的報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出,除了上述《星島日報》相關報道外,《頭條日報》亦於上月12日刊登報道題為「的士司機憶述:《蘋果》大樓密商 佔中搞手鼓動車堵鬧市」,之後同月14日網媒《巴士的報》也刊登題為「蘋果大樓密商的士堵路佔中 肥佬黎不務正業股東陪葬」的報道。原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指兩篇報道同屬誹謗,而《頭條》網站亦有發佈《星島》及《頭條》的相關誹謗文章。
【案件編號:HCA2837/18】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