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指便裝警員於今年5月14日在浸大逸夫樓梯間拘捕被告許儀龍(35歲),在他身上搜出財務長孫百千的黑莓手機。他被捕後承認由4月25日至5月14日,先後在中大、浸大及沙田政府合署,竊取共20部手提電腦、兩部電話及5,633元。辯方指,被告於4月11日出獄後因財政緊絀才犯案。
法官杜浩成直斥,被告09年因4項爆竊罪判監3年4個月,亦涉爆竊中大及理大,他於本案中曾一次過偷走15部手提電腦,顯示有預謀犯案,而電腦或藏教員的學術研究成果及學生的私人檔案,一旦被竊會引起不便,法庭不能容許他一再針對大學犯案。
案件編號:DCCC8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