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政府此安排原意是有關地方缺乏休憩綠化地方,但當物業出售予小業主後,他們未必喜歡私人業權地方存在公眾使用條文。他建議政府在新填海地區、海傍及空曠地方興建住宅物業,將人口密集擠逼的舊區住戶遷移新址,並在舊區撥出空地作公園休憩用途,較借用私人業權地方作公眾空間用途為佳。
對於小輪涉及的中環碼頭訴訟案件,他指有關爭取抗辯內容已告一段落,集團在大部份內容中勝訴,部份則敗訴;關鍵點在於小輪就中環碼頭重建項目與政府洽商補地價時,政府只說涉及17億元,而未有披露其內部對補地價估計實質只是10億元,導致小輪最終放棄有關補地價將項目重建的計劃,但法庭認為,政府也有其談判的權利和道理;集團不會再就此項目作發展研究。而原作為重建此項目約6億元的資金,已於過去兩年陸續投資於股市,另有6億元將作地產發展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