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廣告涉瞞行車時間違守則 團體投訴通訊局

蘋果日報 2017/09/04 16:08

高鐵一地兩檢

一地兩檢關注組到通訊事務管理局遞交投訴信,不滿高鐵電視廣告涉嫌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一地兩檢關注組質疑廣告中,宣傳高鐵48分鐘直達廣州說法屬誤導,違反通訊事務管理局的《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要求局方調查。
他們指,廣告中所謂48分鐘直達廣州站,實際是廣州南站,是位處番禺,距離廣州市中心商業區約17公里,乘客要轉乘廣州地鐵20個站,才能到市中心,額外需半小時至一小時。
關注組早前到港鐵總部抗議,斥內容極度失實及誤導公眾,要求港鐵撤回廣告,並承諾不再使用高鐵可48分鐘到廣州作宣傳。他們亦重申政府以西九站作一地兩檢是違反《基本法》。
他們質疑,港鐵明知直達廣州列車僅10%,90%列車中途停站,但仍指高鐵只有一地兩檢才能發揮最高效益,是誤導公眾。他促海關及立法會跟進。
關注組將在全港設街站,提醒市民不用落實一地兩檢破壞《基本法》,也可享受高鐵效益,因深圳福田站早預留清關樓層。港鐵指,近期宣傳短片是強調高鐵的接駁及便利,短片中已列明,由西九龍站直達廣州南站只需48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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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頴賢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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