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因應嘉琳製藥廠有部份藥物未能通過藥物分解測試,或其有效成份少於其標籤上說明的份量,於5月7日指令嘉琳製藥從巿面回收其所有藥劑製品。惟本報接獲一病人家屬反映,於回收行動後,即6月初她父親在一間私家診所獲醫生處方Loraton藥物,用作治療皮膚敏感症,及後到坊間藥房重配該藥物,職員告知該藥須回收,惟其父堅持服用,更返回診所成功配藥。
本報將個案轉介衞生署,該署對有私家診所懷疑向病人提供應回收藥物,只回應會視乎實際情況向有關藥房或診所採取適當行動,但沒說明具體情況。
衞生署又表示,除回收市面的藥物外,嘉琳製藥因尚未完全符合品質要求,不獲准恢復生產藥物,已就此通知藥房協會、醫生協會及藥劑師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