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案例】
兩岸有不少藝人涉及稅務問題,周杰倫曾在拍電影後獲贈道具車,向海關申報金額低10倍,被要求補送58萬元新台幣(約11萬港元)關稅,他因而提出行政訴訟。不過,數歷來最嚴重逃稅應是內地藝人劉曉慶,逃稅1,458萬元(約1,800萬港元),共入獄422日。
周杰倫在2010年演出荷李活電影《青蜂俠》,獲美國SONY影業送贈片中道具「青蜂車」。周返台後申報車輛總值16.5萬元新台幣(約4.3萬港元),但海關認為估價過低,他們以銀行估價道具車總值198萬新台幣(約52萬港元),2011年以虛報進口貨物價值逃漏稅費,向他罰款及追繳關稅257萬元新台幣(約67萬港元)。
其後周杰倫提出異議,台北海關認為周杰倫並無繳驗不實發票等違規,但仍認定道具車申報價值太低,向他追繳青蜂車完稅價格為6萬美元(約46.8萬港元),於是改向他追收58萬元稅款。周杰倫行政訴訟抗稅,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016年3月判周杰倫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