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女頭像騙逾3,100萬 近40台灣人疑墮倫敦金老千局
倫敦金興景財富
【新增金管局及警方回應】
38名台灣人去年經「興景財富」購買倫敦金,並經香港恒生銀行匯款投資,但今年1月發現受騙,其中19名願意公開被騙資料的苦主,共被騙逾400萬美元,折合逾3,100萬港幣,其中被騙最高金額的苦主損失184萬美元,折合逾1,400萬港幣,被騙最少金額的苦主亦損失1,000美元。其中4人來港報案,有苦主批評,香港由「東方之珠」變成「詐騙之都」。 兼任東區區議員及組織「23萬監察」發言人的王國興陪同4名苦主到警總報警,及遞信向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請願,要求政府監管倫敦金買賣。
苦主黃先生指,台灣沒有投資倫敦金的平台,經香港購買倫敦金卻被騙,「沒想到香港身為國際金融中心,卻沒有監管倫敦金,發現被騙時,搜查相關資料,才發現在香港買倫敦金被騙已經不是新聞,而且破案率不高」,他指經「興景財富」購買倫敦金,接洽人以美女頭像在各社交平台加他為朋友。對方聲稱回報率高達6成,而即使其投資額不高,最初仍一晚可賺約500美元,投資額高者,更一晚可賺2,000美元,但他慢慢發現,與對方溝通愈來愈不正常,對方於1月時電郵予38名苦主時,收件者一欄並沒有加密,於是他通過電郵聯絡其它苦主,各人互訴有類似經歷,最後終於發現被騙,但該公司及接洽人已無法再聯絡,公司網站亦已經關閉。
王國興認為倫敦金能夠場外買賣不受規管,令到港中台受害人越來越多,他認為政府應要求推銷倫敦金的從業員領牌,涉及經營倫敦金買賣的公司亦須規管及註冊,他指澳門亦曾發生倫敦金騙案, 但澳門政府期後有作出監管,要求香港政府仿效。
金管局回應時指剛收到3宗投訴稱有牽涉銀行戶口,當局審研投訴內容後將把懷疑騙案資料轉交警方跟進調查,並重申有關倫敦金及相關投資活動並不屬於金管局的監管範圍,提醒市民如懷疑受欺詐,應立即聯絡警方或商業罪案調查科(電話:2860 5012),以便警方跟進和調查。
而警方亦指於2月5日接獲48歲的吳姓男子報案,指他早前經社交網站認識2名女子,及後更應對方要求從台灣匯款約184萬美元至本港銀行戶口。而警方今日再接獲4名介乎42至58歲男子報案,經社交網站認識6名女子後,應要求從台灣匯款共約18萬美元至本港銀行戶口。以上報案人均在匯款後未能再聯絡上疑為騙徙的女子,故到香港報警。警方以將上述案件列作「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處理,合併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跟進,暫時無人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