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透露,2004年2月,港人陳乃強與胞弟陳乃智在本港及美國大肆收購高檔的二手私家車,以合法的貿易手續從海路運到越南芒街的汽車修理廠,經改裝及翻新後,再用大飛從中越邊境的北侖河偷運到廣西,最後請車手一人一車開到廣東南海交給堂兄陳乃堅售銷全國各地;從2004年2月至2005年9月,陳氏三兄弟走私到內地的私家車達2043輛,成為國內走私汽車第一大案,先後落網的除陳氏三兄弟外,還有21名涉案人員,他們主要是陳氏家族成員。
今年1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直至昨日才作出一審判處,陳氏三兄弟被重判外,21人亦判15年至2年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