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立教育的學生頻頻大打出手,老師與校長要負部分責任,所謂「教不嚴,師之惰」。這是布坎南當年看到的。另一方面,家長也要負責,而他們負責不足是因為不需要出錢。是簡單的經濟理念:把一場戲的所有戲票免費派出去與戲票賣清光,開場時座位空置的百分比前者一定較高。辦補習社的朋友說,學生場場到齊,聚精會神地聆聽。我們沒有聽過補習社內有什麼群毆事件發生。是的,如果家長要出私下錢交孩子的學費,同學們在校園打架會減少,但回家給父母打屁股的機會會增加!這是需求定律的含意了。
說完了教不嚴,也要說今天的同學確是沒出息。論到在中小學時的頑皮、逃學,我當年可能破了世界紀錄。被逐出校園起碼兩次,留級多於升級,成績不說算了。但昔日我和其他「不良」同學搞的不是今天的新潮暴力遊戲,而是釣魚、放風箏、賭象棋、打乒乓球,又或者學人家吟詩作對,背些學校不教的詩詞歌賦之類的沒有學校成績的玩意。
於今回顧,我不能肯定自己當年荒廢學業,但精於街頭巷尾的玩意,對後來做學問沒有更大的正面效果。古人云:飽食終日,無所用心,難矣哉!昔日逃學玩耍,吃不飽,但凡玩皆精,用心之極也。是的,昔日我為了改進玩意而想得廢寢忘餐,發明玩法用盡想像力,識者無不叫絕。
不要誤會,我不是叫今天的學子仿傚我當年那樣,逃學去釣魚、放風箏……我只是說不要那樣沒出息:打架有什麼好玩的?有那麼多有趣的可以訓練想像力的玩意,為什麼要天天對着那有固定圖案的毫無想像力的電子遊戲?何必出手打老師那樣低能?讀書時細想,在課堂上提問把老師難倒不是更過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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