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大律師公會批律政司違慣例 公眾質疑與689國家領導人身份有關
沈士文海詩別墅鄭若驊大律師公會
律政司未有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下,決定不就前特首梁振英UGL案提出檢控的決定,連日未有解釋,惹來各界批評。大律師公會上周開會後發出聲明,要求律政司尋求獨立法律意見,重新審視有關不檢控決定,以維持公眾對本港司法制度信心。公會執委之一的沈士文今天在電台節目強調,公會一致通過有關議決,就此討論時間只在10分鐘內,可見執委都有共識。他指回歸前已有慣例,律政司針對有可能涉及有利益衝突或政治相關的案件,都會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形容UGL案是香港歷來最嚴重案件,不單涉及身兼前特首的政協副主席、也涉及巨款,「唔係50蚊而係5000萬」,質疑律政司為何不遵從以往慣例,「點解律政司喺僭建案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呢次就冇?」
沈強調,案情是否明顯未能檢控並非UGL案的重點,事實上由於律政司未有交代詳細資料,公眾亦無從判斷,但他認為,公眾更關注在如此敏感的案件,涉事的是梁振英身為全國政協副主席,有否因為其位屬國家領導人的身份從而影響律政司的決定,因此律政司有必要釋除公眾疑慮,「就算簡單,都可以好簡單去尋求一個法律意見,公眾就唔會再考慮有咩特別針對性問題」。
沈又指,律政司有雙重身份,除了是政府的法律顧問,也是維護公眾利益的守護者,指案件若涉及政府官員或與政治有關,而律政司純粹憑個人判斷作決定,由於當中涉及很多關係,公眾難免會有質疑,無疑有損公眾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他坦言,不清楚過往律政司有否在公眾要求下「翻案」、重新外求法律意見的做法,承認公眾現階段可以做到的事不多,寄望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休假後隨即解畫。
至於律政司就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其丈夫潘樂陶住所僭建一事,委聘獨立資深大律師提供法律意見,並在聲明中詳細交代理據,沈士文指有關做法值得肯定。
大律師公會執委黃宛蓓亦指,律政司是要給予公眾信心,解釋是有詳細考慮而作出決定,不是只簡單講案件很簡單直接,就不用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沈士文(左)形容UGL案是香港歷來最嚴重案件。夏家朗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