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流漢疑遭女友插眼
左眼失明右眼傷 官裁定表證成立
該案昨於區域法院開審,57歲的被告布笑芳,被裁定表證成立。她因不良於行,撐着一對枴杖到庭。事主郭偉明比她年輕8歲,因患小兒麻痹而左腳乏力,他的左眼凹陷,右眼視力也有毛病。郭供稱,92年於香港傷殘青年協會的活動中,認識同為義工的布笑芳,欣賞對方為人有使命感和體貼,筆名「夢飄」的布笑芳也甚欣賞郭的文采,互生情愫,並於94年墮入愛河。
有一次兩人前往長洲欲探望一名復康人士,途經崎嶇山路,本來郭走在最前,但布笑芳因「第六感」覺得有危險,遂越過事主,豈料一支鐵枝突然從天而降,擊爆布的腳趾,兩人立即返回市區急救。布捨身擋災的行為令郭深受感動,剛巧當日忘記帶門匙,二人遂往時鐘酒店,首次發生肉體關係。自此二人更見親密,「我哋各有居所,但會互相去對方屋企住」。郭更應布要求帶她見家長,長輩亦甚喜歡布的為人。雖然二人沒有註冊結婚,但郭表示「我當佢老婆」。
惟至00年初,二人情海翻波,布不斷責罵男方,二人更曾試過大打出手,郭避而不見達半個月,其後二人離離合合。至01年,布因懷疑郭有外遇,大興問罪之師,激動之時她用手大力抓傷郭左眼,隨後陪同郭往醫院求診,只向醫護人員稱「佢洗潔精入眼」,郭因愛而維護女友,未有揭破,惜03年左眼病情惡化,須動手術切除整個左眼球。
郭承認自02年起,與一名比他年輕的婦人發生「婚外情」,但堅稱是「唯一的情婦」。去年11月16日,二人晚飯時為此事爭吵,布笑芳突然從廚房拿出一支膠筷子指向他,他即稱「最多你講乜嘢我跟住做」,但對方要求他交代感情瓜葛,他只得和盤托出。布聽罷即以筷子插向他左眼角,登時血流如注,他即以毛巾抹去臉上及地上的血,此時布再拿出一瓶滾水淋向他,更用風扇吹他,令他不適。
其後二人入睡,至翌日早上又起爭執,布再拿筷子刺向他右眼球,痛得他「成個人跌落地」。然而,布又邀請他同往高山劇場聽粵曲,他應允並一同前往旺角轉車,但二人於鬧市失散,郭遂回家,並在電話中與布攤牌,「你竟然丟低我?」他獨處家中,至19日凌晨覺得右眼劇痛,視力漸失,遂召救傷車往醫院,郭指當時救護員亦謂:「你隻眼爆咗喎!」他留醫至23日出院,「被告曾話我自己插盲自己,呃保險呃社署,但我隻左眼明明係愛的犧牲」,一怒之下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DCCC9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