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傅仰金(45歲)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案情指,涉案記者Dickson去年9月15日晚上約10時半在北角新都城大廈對面工作時,聽到有人高呼「打記者」,遂上前支援。當時被告正在拳打腳踢某不知名人士。記者試圖分隔二人,卻遭被告兩度拳打下巴。被告在警誡下他表示:「我明白。」
辯方求情稱,被告回家時路經案發現場,遭黑衣人包圍,其間又被人踢並推撞至馬路中心。及後傅試圖離去,卻被案中不知名人士爆粗辱罵,他一時失控才作案。辯方又謂,傅動武不符合他的本性,他亦明白社會不會接受此等行徑,承諾不會再犯,加上事件無預謀,望法庭不要判監。
庭上亦處理地盤工梁國偉(39歲)的案件,他被指在北角英皇道益新洋樓外襲擊顏姓男子,遭控普通襲擊罪。控方透露,案中拘捕梁的警員已離職,控方不會依賴其證供。梁繼續保釋至下月27日。庭外消息指,由於梁在警誡下保持緘默,控方認為就算傳召該名離職警作供,作用亦不大。
案件編號:ESCC2670、2671/19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