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之弊|BANKSY再失兩作品法律權益 歐盟指匿名令他難保障作品版權
BANKSY塗鴉
英國塗鴉藝術家Banksy因堅持匿名,再失去兩項作品的商標,令他累計已失去4幅作品的商標。專家認為,Banksy不再可以保障作品的版權。
Banksy去年失去著名作品「掟花人」(Flower Thrower)的版權,上月又失去「現在笑吧」(Laugh Now)的商標,今次輪到作品「雷達老鼠」(Radar Rat)和「撐傘女童」(Girl with an Umbrella)。今次兩幅作品是Banksy在3年前申請商標,前者2004年繪於倫敦一幅牆上,被視為Banksy最出名和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後者則在2008年於美國新奧爾良創作。
英國賀卡公司Full Colour Black以他創作時當它是藝術品、不想把它商品化為由挑戰。歐盟知識產權局宣佈裁決,並警告Banksy一直選擇保持匿名,意味着他不能確保其作品版權,但就重覆嘗試保障商標權益。法官認為,Banksy只是假裝想交易其作品,但他也曾經宣稱「版權是給失敗者的」,要求其他人「複製、借取、盜用和修改」他的作品。
法官亦指出,Banksy於2019年10月開店「出售」作品時,他表明這間店「只為滿足商標類別」的要求而開,而不開放予公眾。法官作結時指出,「Banksy試圖使用這個標誌,只是為了表明他有使用它的意圖,但不幸是,他自己及其法律代表的話破壞了這番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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