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悅失薪案】主席疑指示向胞弟發薪9.3萬 遇董事質詢卻問被告「係咪搞錯」

蘋果日報 2019/01/18 18:23

葉俊亨卓悅薪金化粧品

上市公司卓悅控股旗下化粧品零售公司女高層,涉聯同兒子及丈夫欺詐公司逾4,000萬元「薪金」一案,辯方下午盤問卓悅主席兼行政總裁葉俊亨,指被告女高層於2006年按葉的指示,將9.3萬元存入公司顧問、亦即葉的胞弟之戶口;時任執行董事得知事件後,在葉面前質問女高層,但葉卻問女高層:「係咪搞錯呀?」最終執董要葉弟將錢交出,以更正錯誤。葉今庭上稱,沒印象發生過此事。
三名被告依次為64歲喬美齡、其41歲兒子夏定邦與70歲丈夫夏偉成。三人共被控欺詐及洗黑錢五罪。辯方上午盤問時提到,葉俊亨在喬於2004年上任人力資源部經理後不久,便指示她利用家人的戶口,接收公司打賞或獎勵員工的款項,之後再轉交葉。下午辯方繼續盤問時稱,喬曾向葉透露,執董陳志秋亦向她提出同樣要求,葉得知後,要求她按照陳的指示做。葉今稱並無此事。
辯方向葉出示卓悅員工出糧資料,顯示2006年10月在公司任職文員的次被告夏定邦,獲得5萬元人工,而葉弟葉國明則獲發薪9.3萬元。葉回應指:「夏定邦都唔係5萬蚊人工個grade,葉國明亦唔可能出呢個人工。」他續解釋:「一個董事都係出4至5萬蚊糧,有乜可能一個consultant(顧問)每個月有9萬蚊?有乜可能一個董事人工仲少過一個小職員!」
辯方大狀指,葉國明之所以獲公司發薪9.3萬元,全因喬按葉俊亨的指示作安排。葉否認有作指示。大狀續指,葉國明獲公司大筆存款一事,後來被陳志秋得知,陳當住葉面前質問喬,此時葉卻問喬是否搞錯,陳於是稱若然搞錯便要更正,並要求葉國明交回該筆款項。葉今稱無印象。
【案件編號:HCCC348/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