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品案拉17人 警連續兩日見記者 指廣福邨區議員街坊涉阻差辦公
阻差辦公爆炸品廣福邨李桂華
【00:20】警方表示,其中被捕4男2女年齡由24至35歲,已被暫控合共一項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當中2男1女亦被暫控合共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將於明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的11名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4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昨日警方會見傳媒,指昨日凌晨警方於全港各區拘捕了17名男女,涉嫌與今年年初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和羅湖口岸3宗爆炸品發現案有關,其間也搜出3個土製炸彈半製成品和2.6公噸爆炸品原材料。事隔一日,警方今日下午再度見記者,其間以相當大篇幅,批評昨日凌晨警方於大埔廣福邨行動期間,當區街坊和區議員到場了解的做法,更直言有關人士行為涉嫌阻差辦公,如有證據會作出跟進。
警務處助理處長(刑事)袁旭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以及警察高級炸彈處理主任馬偉德在警總會見傳媒。其間,負責簡報案情的李桂華指當日廣福邨大批街坊到場了解、有人敲響消防鐘,以及有人在警方押犯時每層按電梯的種種事件,都令負責拘捕疑犯的探員感到威脅,擔心有人搶犯,故召喚防暴警到場協助。
他表示「警方執法本身唔會造成危險」,然而事發位置位於舊式公屋天井走廊,而且當時警方是正在處理一宗爆炸品案件,認為街坊做法有機會構成意外,更直言部份人士敲消防鐘等行為其實已涉嫌阻差辦公,如有證據會作出跟進。
另外,李桂華又提到警員在廣福邨疑犯單位內調查期間,有區議員拍門要求交代一事。李桂華指當時負責拘捕疑犯的探員已表明警員身份,而且探員是持法庭手令進行拘捕行動,無可能讓其他人等進入單位,認為當時區議員其實是應該協助警方執法,勸說聚集人群離開。其後,有記者問警方行動前是否應該與區議員溝通,避免混亂,然而李桂華卻指有關拘捕行動屬機密行動,是無理由向第三者透露,包括區議員。
至於案情進展方面,警方指被捕男女至今仍在扣查中,而在昨晚警方根據情報,前往西營盤梅芳街一單位搜查後,再次發現水喉炸彈(Pipe Bomb),炸藥成份仍在檢驗中。警方指已聯絡海關,調查該批爆炸品原料來源,另外也會調查被捕人士所屬集團的資金來源,警告如有發現會凍結有關人士財產,甚至根據《刑事罪行條例》作出檢控。
除此之外,警方又透露未來聯同其他政府部門進行大規模反恐演練,以應對本土恐怖主義威脅。然而有記者問到本港會否因此而提升反恐級數時,警方卻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會考慮一籃子因素。
警方公佈更多證物圖片,包括爆炸裝置所使用的電路板。
警方公佈更多證物圖片,包括一批爆竹,懷疑疑犯用此提取黑火藥製造爆炸品。
警方當日於廣福邨拘捕其中一名疑犯,引起大批街坊到場了解
探員於廣福邨拘捕疑犯時,大批防暴警到場增援,列陣戒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