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上周以逾三分二支持票,通過2012年特首及區議會兩項選舉辦法後,特首曾蔭權昨天在禮賓府正式簽署同意書,同意對《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中,有關特首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稍後呈報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若人大常委會未有發還或否決,政改方案會正式生效,政府今年秋季將就選舉細節,進行本地立法工作。
曾蔭權昨在禮賓府簽署兩項選舉條例草案,他形容立法會上周以三分二多數通過特首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修正案草案,是特區民主發展的「重大突破」。他強調,修正案反映廣大市民希望政制向前及邁向普選的共同願望;他並稱,簽署儀式雖然簡單,但代表社會上許多人長時間為香港步向民主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