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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警強姦案 女大學生自言極力抗衡痛哭喘氣

蘋果日報 2019/06/06 17:43

肛交強姦

年輕男廚工先後約會三名女網友,涉嫌自稱任職「油尖旺反黑」或暗示當差,並在落吧飲酒後到酒店或女方家中性侵對方,兩女報稱遭強姦或強迫肛交。案件今日續審,案中未被強姦的大學女生作供,稱當日兩人通宵飲酒後,被告把暈眩的她帶到時鐘酒店,在床上強脫她的牛仔褲。她邊哭邊抵抗,被告則用粗口罵她「嘥晒啲錢」,她於是回答「我畀返錢你,你畀我走」,最終被告停手,並索取1,000元。
被告梅錦添(26歲)否認企圖強姦、非禮、未經同意下進行肛交和強姦共四罪,在高等法院受審。現年24歲、案發時就讀大學的女事主Q出庭作供。她於2017年4月透過交友程式SweetRing結織化名「邱比特」的被告,4月29日晚上應被告邀請,到旺角樓上酒吧Club Legend飲酒,當晚是二人首次見面。
事主曾攬著燈柱表明不要到酒店
二人在港鐵站提款時閒聊,Q透露自己是大學生,被告則自言是「油尖旺反黑」,負責「掃黃賭毒」。她遂問被告當差是否很辛苦,被告便說需輪更,「掃場識晒嗰啲人」。
上酒吧後,Q和被告先單獨飲酒閒聊,話題耗盡後,加入被告原本相約的一班朋友。至凌晨3時,他的朋友全部離去,Q則和被告留到清晨5時酒吧散場才離開。
Q續供稱,被告告訴她,自己跟父親鬧翻,「返唔到屋企」,她則說因為頭暈,所以想歸家。被告說只需陪陪他便可,她遂答應。接著被告指住某處,說可以休息一下,Q一看,是一間時鐘酒店,遂馬上攬著路邊燈柱,表明「唔去」。Q解釋:「因為我冇打算同佢去酒店囉!」惟她掙扎了一會,被告還是把她拉到酒店。
查看事主身份證稱記住名字
Q稱被告登記時她攤在梳化上,不記得被告如何帶她上房。她記得入房後被告推她落床,壓住她並不斷吻她。她扭動身體躲避,開始哭泣。被告繼而用力想扯低她的牛仔褲,她極力拉住抗衡;被告又伸手入她內褲,接觸到她的陰部,而被告自己也解開了褲頭。
Q憶述:「我當時喊得好犀利,好大聲,喘晒氣。」被告問她可否別哭,「我回答佢,你而家想強姦我,點樣唔喊?佢話佢冇強姦我,佢話如果要強姦我,一早入到落去」。被告又邊拉起褲子,邊用粗口罵她,Q指「話我嘥晒啲錢,我聽到佢講錢,就話我畀返錢你,你畀我走。」結果被告停手,走向她的手袋,拿起她的身份證查看,稱會記住她的名字,又向她索取1,000元。惟Q未備充足現金,二人遂離開酒店往提款。審訊周一繼續。
【案件編號:HCCC334/18】
記者 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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