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本欄見報後,收到多位讀者Email,皆詢問大致相同的問題,現不妨跟大家一談。本欄昨日這樣寫:「根據資料,當持有公司股權逾5%時才需要申報,畢菲特雖然持有大約13%的中國石油股份,但這僅是流通股數,並非是實際股權。粗略估計,他持有中石油的股權僅得1至2%,不知何解有關方面仍將其公布?看來真是冤枉!」不少朋友問:「為何畢菲特僅持有1至2%中國石油(857)?與市場報道指他已購入13%相差這麼大?」
根據資料,截止4月24日,股神畢菲特(WarrenBuffett)的旗艦BerkshireHathaway已增持了中石油達23.47億股,成為中石油第3大股東,僅次於英國石油。根據中石油02年業績報告的資料,已發行股本1758.24億股,當中1582.42億股由國家持有,即國家持有90%股權,H股及美國預託證券則佔其餘10%,即175.82億股。
截至4月24日,畢菲特只持有23.47億股,即佔總發行股數1758.24億股的1.33%,因此股神並非入股中石油13%。若以中石油在市場流通的股數計算,即扣除國家持有的股數,暫時為175.82億股,以畢菲特持有的23.47億股計,他便持有大約13.35%流通股數。
筆者察覺不僅投資者有此誤會,個別傳媒亦有類似誤會,好像《DowJonesNewswire》於4月29日的報道:「BillionaireinvestorWarrenBuffett'sBerkshireHathawayInc.haslifteditsstakeinPetroChinaCo.……tojustover13%,accordingtoaHongKongstockexchangefi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