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又指高任主席期間,社團賬目不清,未能拿出銀行月結單,並誹謗及中傷不支持他的會員,以及未能交代他以愛港之聲身份參選立法會的相關籌款及開支。郭又稱高仍掌握組織的資金和物資。
高反指郭得知愛港之聲虧蝕10多萬元,即變得計較,「做呢啲(組織)梗係蝕錢,唔通賺錢?」高指已在周年大會交代財政狀況,亦有核數師處理賬目,否認賬目不清,「(愛港之聲)前財務長捐過錢畀我選舉,(郭)𠵱家竟然想話筆錢唔係捐畀我,係捐畀個會……(捐款)支票係寫我個名」。高指成立同名的擔保有限公司和解散社團,令社團成員一旦被告,避免負上無限責任,強調自己無弄權,卸任後已將會印交予郭。
■記者袁樂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