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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慈善基金指控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違反責任 要求交還四億管理費

蘋果日報 2020/06/09 19:17

華懋慈善基金羅兵咸永道龔如心遺產管理人

華懋慈善基金入稟高等法院,指最近發現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違反責任,未能提供詳細工作紀錄,相信原因之一是要掩飾付給中間人的額外收費。基金又指,七年間共付逾四億元予被控的管理人,現要求撤銷過去批出的管理費用,管理人須償還有關款項,並交代過往工作詳情。
原告是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為陳偉棠、黃德偉、莊日杰及劉子邦,入稟狀指前三名被告為羅兵咸永道合夥人兼龔如心遺產管理人。
入稟狀指原告的律師近月注意到被告管理人部份收費名目空泛,例如開會討論集團營運、企業管治、遺產的一般管理事項等等,未能查核是否與其他開支重疊,要求管理人交代詳情。管理人回覆稱,法律上沒必要交代具體工作時數紀錄,而集團管理架構複雜,將時數細分成不同類別並不可行,原告不能因此推斷收費不合理。
中間人從遺產管理費收取10%報酬
原告認為管理人違反法律責任,實際上沒有備存所需紀錄,而管理人拒絕交代紀錄的原因之一,是因為管理人不當地從遺產中支取款項,付予第四被告劉子邦。
入稟狀指,2011年基金決定撤換遺產管理人,尋求會遵從基金指示的人選。基金主席龔仁心經熟人介紹認識劉,劉認識羅兵咸永道主席,並促成羅兵咸永道接手擔任管理人。
龔仁心指當時有一項「枱底協議」,龔只需與劉一人交涉,劉會確保羅兵咸永道遵從基金指示。劉曾給龔一份書面保密協議副本,證明他獲羅兵咸永道授權作代表,但隨著時間過去,龔沒有妥善存放副本。
其後劉定期與龔開會處理遺產事項,原告指劉不可能免費服務,更據知劉與羅兵咸永道有協定,劉從遺產管理收費中收取10%,作為幫助羅兵咸永道獲得委任及他持續服務的報酬。被告管理人不當地將該份報酬計入遺產須付的管理費用,令遺產蒙受損失。
【案件編號:HCCL6/20】
記者 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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