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入稟狀指,身為大股東的鄧光榮,持有公司約三成六股權,早於07年4月將股份抵押予原告,現要求法庭頒令取消鄧的回贖權,以執行押記,並頒令鄧交出公司的會計賬目、管理賬目、債務表、合約及信件等。
資料顯示,鄧光榮及何鴻燊等人以TagullaInvestments持有大埔滘老圍附近一幅地皮,可建七座三層高洋房。01年獲城規會批准更改發展計劃,將七間屋打通,建築一幢三層高、每層面積高達4,798平方呎的超級豪宅。而鄧何關係匪淺,何鴻燊在養和醫院休養期間,鄧光榮也曾在醫院現身。
案件編號:HCMP2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