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秀慧一直是林永康任職公署時的秘書,負責替他處理文書工作,包括申領出差津貼。
控方昨展示一份01年8月由劉秀慧為林填寫的申領出差津貼備忘錄,備忘錄顯示林永康申領了8月11至13日全數津貼1,608元澳元(約1.15萬港元),但沒填上林赴墨爾本是否在家留宿,又無行程及訂酒店紀錄。劉相信是她本人錯誤為林申領全數津貼,但因事隔已久,她已忘記犯錯原因。
59歲被告林永康被控於01至05年,以虛假文書及陳述,騙取12萬元津貼,劉秀慧所提及的備忘錄,涉及首項代理人使用文件詐騙主事人罪。
案件編號:DCCC105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