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陷阱|駁錯水喉排水出街 舖主驚犯法兼跣死人
爛尾裝修陷阱
許小姐持有一個400幾方呎的千萬地舖,花費5.5萬元加裝來去水為舖位增值,結果去水竟然排到出舖外行車路。她既憤怒又擔憂,嬲的是這家裝修公司為何會把去水接駁出街,擔心的是會觸犯法例,甚至會跣親途人而令自己承擔巨額賠償。舖位現時每月收租2.5萬元,卻花了近兩個月租金收入裝了這個「睇得唔用得」的來去水裝置。她進退失據,叫苦連天,真係唔知點算好?記者邀請 香港 工程公正行檢測主任林建輝(林Sir)幫吓佢。
許小姐持有的舖位本身沒有來去水裝置,經常被地產經紀游說安裝來去水為舖位增值。她對裝修方面近乎零認識,上網尋找裝修公司,最終聘用「昊X工程有限公司」,及後簽訂一份工程合約,內容為處理申請水錶及新造來水喉,費用5.5萬元。工程今年2月完工後測試來去水,她憶述當時情況:「咦!出水位喺舖出面馬路嗰度出嚟,大家覺得好奇怪,正常水唔會喺自己個舖前面咁樣出嚟㗎嘛!」
她向這家裝修工程公司追究責任,該公司負責人K先生翻查圖則發現舖位沒有合法排水位,但當時K先生回應:「而家所有嘢整好晒,同埋租客裝修都完成晒,而家搞唔到㗎啦。」她聽到回應後更為憤怒,「嗰刻覺得佢間公司不負責任囉!當初整嘅時候應該有責任檢查所有嘢合唔合規格,係咪可以咁樣做。如果知道唔合格,仲接駁落去,責任係咪喺佢度呢?佢唔出聲,係咪諗住側側膊過咗骨,諗住我唔出聲就算呢!」
他們曾經進行調解,當時K先生解釋是:「真正申請水錶,就算唔駁去水位,都申請得到。因為來水有機會被熱水罉用,係唔需要去水位置。去現場搵去水位,佢原有喺度,係藏喺地下,唔會試佢去水位去邊個位置……你話條去水駁去邊,我真係唔會知,我係唔需要理佢合唔合法,我係接駁落去啫。去水問題,呢個已經係另一部份嚟。」許小姐不接受這個解釋,最終雙方未能達成共識。
許小姐憂心忡忡,「擔心到瞓唔着呀!租客嗰度有壓力,因為整咗咁多嘢用唔到。最擔心係而家啲污水排出馬路,會被環保署嚟告我,最擔心係如果有人跣親,責任係好大㗎喎!要賠償係我去孭飛囉!租客話而家用唔到水,係咪應該減租呀!而家我好似上咗賊船囉,進退兩難。」她叫苦連天,「而家係得物無所用,我嘥咗咁多錢咁多時間,只係想幫間舖增值,但最終而家得物無所用,仲要背負一個咁大嘅責任喺後面囉!隨時都唔知會唔會有人嚟告我!」
記者邀請香港工程公正行檢測主任林建輝(林Sir)到現場視察。林Sir指出,這是舊式大廈的雨水排放系統,是當年偷雞興建、藏於地下的喉管,不是現行《水務設施條例》認可的,更何況是用作污水排放,更加萬萬不能。現場所見,以及圖則都顯示,目前去水接駁位置並不是合法的排水位。根據現行《水污染管制條例》規定,所有污水需要排到一個合法的排水系統,任何人如有違反條,將會面對罰款,甚至監禁。
對於裝修公司辯稱已按照要求申請水錶及安裝來去水喉,林Sir指,很多工程承辦商都會解釋說「按客人要求施工,唔理啱唔啱,總之客人叫做就做」,如果這樣說已經錯,因為在香港進行裝修工程,必須遵守小型工程條例。在這條例下,承辦商需要負上專業判斷的責任,有責任分析每一個裝修是否恰當才進行施工。就許小姐個案而言,舖位本身沒有一個合法的排水系統,承辦商一早就應該意識到是不可以裝置來去水系統,一早就不應該簽訂這一份工程合約。
林Sir續稱,今次承辦商錯誤地把一個不正確排水系統連接,所以承辦商在這件事要負全部責任,許小姐可以向承辦商追討責任。根據他們的合約,如果雙方未能成功調解,爭議或意見分歧均應提交香港仲裁公會進行機構仲裁。他認為,許小姐所持理據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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