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珠與母再告四報兩周刊

蘋果日報 2005/04/17 08:00


【本報訊】麗新集團已故創辦人林百欣的三太顧瑞英與女兒林明珠,昨聯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本港四份報章及兩本周刊,刊登關於她們與林百欣的報道,內容含誹謗成份,嚴重損害她們的聲譽,故申請禁制令,禁制有關傳媒再發布誹謗文章,並索取賠償。在此之前,林明珠與母親已入稟控告《蘋果日報》誹謗。

顧瑞英是林百欣三太
原訴人為林百欣三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答辯人分別為《東方日報》的出版公司及總編輯盧紹祺、《太陽報》的出版公司及編輯關浩、《星島日報》的出版公司及總編輯蕭世和、《新報》的出版公司及總編輯楊金權;另有兩本周刊《快週刊》及《忽然1周》的出版公司和總編輯彭士雄及趙偉堅。
案件編號:HCA673、674、676、683-6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