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X進行錄影會面,透露小一下學期某日,被告要她替他口交,X拒絕,被告摑了她三巴,將她帶上床,剝褲逼她口交,又摸她下體。事後,被告叫X不要將事告訴任何人,但她已將事告訴婆婆。不過,X的母親及婆婆雖知X被侵犯,但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同日,被告在X的家中被捕,並承認犯事。除了X提到的事件,被告另承認在今年夏天兩度侵犯她。被告稱,今年7月某星期天,他與X單獨在家時,叫她口交。X拒絕,被告便摑了她三下,又將她的頭撞埋牆。
之後他帶X入房,成功逼她口交15分鐘,亦摸X下體6至7分鐘。至8月某星期天,被告重施故技,事後叫她不要告訴別人。最後一次發生在8月30日,被告再趁兩人單獨在家,逼她口交,並摸她下體。
案件編號:DCCC11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