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黨毆男童官判感化籲珍惜機會 指律政司若不滿可覆核
水佳麗刑期覆核感化童黨
16歲男童去年將前度女友裸照傳發給友人觀看,前女友得悉後相約男童見面,在天水圍的商場天台聯同多人向男童拳打腳踢,再迫男童除褲拍攝下體報復,事件揭發後,七名少年男女被控襲擊和有違公德行為等罪,並相繼被判罰。其中16歲少年今早被判接受感化令,裁判官水佳麗特別指出,律政司若不滿判刑仍可提出覆核,向被告稱「唔係每次都有感化令」,告誡他要「珍惜機會」。
被告16歲男童早前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辯方指被告承認行為愚蠢,一時衝動下犯案,已受深刻教訓,明白不能以暴力解決問題,希望法庭接納感化官建議判處感化。
水官判刑時謂,時下年輕人流行將裸照傳發他人,案中被傳裸照的首被告不愛惜身體,不無責任;被告為逞英雄强出頭不惜犯法,應約向受害人施行暴力,結果今日要現身法庭。水官對被告指「你曾經參與義工,可能係演嘢」,又謂「要威?睇下做乜嘢」,考慮到同案其餘被告均被判處感化,決定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寄語被告珍惜機會。
案情指,七名被告年齡介乎12至17歲,而案中16歲男事主去年7月中月透過Instagram認識現年13歲的首被告,兩人及後拍拖。首被告先後以WhatsApp向事主傳送共12幅沒有容貌的裸照,兩人翌月中分手。事主其後「貪得意」,將裸照轉發予三名同學;同學看後立即刪除,指摘事主行為不當。
首被告得悉裸照遭傳閱後情緒大受打擊,相約事主及其他被告到天水圍天瑞商場天台見面。事主當面道歉,惟首被告情緒激動,其間事主遭人拳打腳踢及掌摑。首被告等人迫令事主脫褲拍照,謂:「係咪唔想影呀?係咪要我哋親自郁手呀?」繼而用手機拍攝事主下體,再將相片發送給其他人。各被告被捕後承認施襲,首被告稱:「我諗住懲罰下佢咋,我影佢嘅相刪除晒啦。」
水官近期處理多宗少年庭案件,其中對兩名涉汽油彈案的被告同樣判處感化,兩宗均被律政司覆核判刑,上訴庭認同判刑過輕。兩案分別涉及一男一女15歲學生,男學生因不滿政府,凌晨時分向無人街頭投擲汽油彈,無人受傷亦無財物損毀,女學生則藏有原料打算製造汽油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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