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副院長稱遭同事誹謗

蘋果日報 2006/10/28 00:00


【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文學院副院長陳永華涉嫌騙取192萬元租津案中,陳永華繼續在區域法院自辯。他提及陳守仁教授早前在庭上指控他曾傳授騙房津伎倆時堅稱:「無咁嘅事,佢響度誹謗。」他指自己職級一直在對方之上,兩人曾就學校事務鬧得不快,但當陳守仁申請升職時,仍替他寫推薦信。
說話停頓惹誤會
陳永華(52歲)接受控方盤問時,被問到由案發至今,現在知否涉案的天后廟道威景臺單位誰屬時,被告脫口說「可能係我、可能係我前妻」,接着即更正答案「可能係前妻所有」,並解釋回答時在「我」頓了一頓,才引起誤會,但因這誤會,令法官、控辯雙方及繙譯員要多費唇舌搞清楚答案。陳永華已作供完畢,辯方將傳召一名退休教授、副教授余少華,及香港作曲及作詞家協會行政總裁楊子衡作供。
案件編號:DCCC45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