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搶先睇】起用陌生網紅的好處(Jansen Lu)

蘋果日報 2018/09/26 12:19

Jansen Lu廣告

上年,一個專經營年輕人內容的Facebook專頁關閉。不少Fans都哀鳴。無他,少了一個算是用心做,題材又有共鳴的網絡媒體嘛。同時也有不少人紛紛在Facebook搶貼「而我不知誰是Stakk」、「都唔明有乜好睇」之類。一下子就抹殺了他們的價值。
這情況就像七、八年左右,品牌要做寫交媒體,廣告公司介紹一些Youtube拍片人給客戶。當時他們的影片隨時都幾十萬view,加上市場還未多用他們做廣告,所以較易搶到眼球。只是客戶說:「我還沒聽過他們的名字」,最終就放棄了這機會。那麼客戶幾時會有機會聽過他們的名字呢?不就是另一個較大膽的客戶找這些YouTuber合作的時候囉。但他們跟了品牌A合作,你就不會想用他們在品牌B。
我們經常都會想做些較新鮮,以及有點突破性的Campaign。比如說是找個「Up and coming的KOL」(這句大家應該聽唔少),又或者是有沒有其他用慣的平台以外的選擇?
不是沒有,而是很難會有一些我們都很熟悉,但又「Up and coming」的東西。如果大家都聽過他們的名字,最多就是「Up」,而不是「Coming」吧。當我們又是與那些熟悉的面孔合作,哪裡又會有甚麼新鮮感呢?最終不又是跟上一個Project一樣的「Yet another digital campaign」。
不過一個人又哪兒會認識得多KOL呢?自己的興趣以及時間都有限,於是如果只是自己去做社交媒體廣告,就會來來去去幾度板斧。新鮮感,越做得耐就越難有。
要新鮮感也不是沒有辦法,就是「問朋友」。或者,如果你人品衰到像我沒朋友,也可以問問同事。
記得第一次聽「鄺俊宇」是幾年前。當時我還在Media Agency工作,為客戶的社交媒體廣告的提案。當時有同事就KOL這方面提議了幾個人給我。其中一個是「鄺神」。當時他未成為票王。我問:「呢個人好受歡迎的嗎?」同事說:「他與Fans很多互動」。這位網絡作家其實並不在我,甚或至於客戶的認知範圍內,但如果我只總結一句「而我不知誰是鄺神」,又或者客戶說「都唔知佢嘅文章有咩好睇」,那最終又會與那些「曾經Up and coming」的KOL合作。
重點不在於最後那個Campaign做成怎麼樣。而是我不能因為自己不認識,就覺得他沒有影響力。又或者不能因為我不喜歡/少接觸那種內容,就判定那行不通。我覺得Stakk好不好看,其實不重要。只要他們找到自己的Niche,以支持他們的人喜歡的方法發佈內容,都已經夠。正如大名鼎鼎的燦神的金句:「百貨應百客」。我總不能代表所有消費者。而面對一些我們不認識的提案時,能不第一時間否決,而是認真的判別,也就是燦神所說的「這就是氣道」。
Jansen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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