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目測」斷症發燒病人患胃酸倒流 西醫何志申專業失德罪成

蘋果日報 2018/09/08 12:02

醫委會劉允怡何志申

2012年一名女病人因發燒、咳嗽、喉嚨痛向西醫何志申求診。何志申被指未有在病假紙上簽名,及在無合理理由下處方胃藥,被控兩項專業失德。醫委會今日召開第二次聆訊,投訴人指何志申在未做檢查的情況下,「目測」她有胃酸倒流,何志申否認指控,醫委會最終裁定他兩項專業失德,需停牌3個月,緩刑一年。
投訴人作供時指,何志申沒有在診症過程作任何檢查,包括檢查喉嚨及用聽筒聽呼吸,並單憑「目測」就斷定她有胃酸倒流。當投訴人想表明有發燒、咳嗽、傷風等病徵時,何則表示「我係醫生,你唔係,我知你咩病」,叫她「收聲」。投訴人指整個診症過程僅歷時半分鐘。
投訴人指她本身只獲處方三種腸胃藥及通便藥,及後才獲發傷風藥。被問到病歷紀錄指她有便秘,投訴人指自己從無大便問題,護士及何志申皆無問及便秘,但就獲處方開通便藥,對此感到奇怪。
何志申否認全部無做檢查的指控,研訊小組主席、醫委會主席劉允怡質疑他在上次聆訊時指不記得有否在診症時做檢查,但今次聆訊卻確定有做診症。何志申指從病歷紀錄確認自己有做檢查,劉反駁其紀錄「簡單到冇得再簡單」,又質問紀錄中有沒有寫明病人有胃酸倒流,何就指沒有。
辯方結案陳詞時,重申何志申是基於診斷而處方胃藥及通便藥,又指當值護士當時沒有將病假紙交予何志申簽名,承認一項專業失德。
研訊小組接納投訴人的證供,病假紙欠簽名一事上欠缺充分的注意。另外,判詞又指何志申在病歷紀錄上診斷病人有胃炎,但在聆訊時又指病人屬胃酸倒流,而他亦同時處方醫治兩種病的藥物,為無理由下處方胃藥,故裁定何志申兩項專業失德成立。醫委會就第一項指控向他發警告信,同時停牌3個月,緩刑1年,期間需要接受兩次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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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申曾相隔6呎用電筒為放蛇的記者「檢查」喉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