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五男生去年11月11日三罷首天在柴灣被搜出藏有彈簧刀,經審訊後裁定管有違禁武器罪成,還柙候判其間獲高院批准保釋。裁判官香淑嫻及後准男生簽保守行為,惟事後質疑辯方引述高院法官判詞的內容不準確,致她「被有相當經驗的大律師誤導」下輕判被告,主動提出覆核刑期。香官昨明言會改判男生感化或入住更生中心,惟被告仍堅拒接受感化,最終香官改判被告入更生中心,並拒絕讓他保釋等候上訴。
早前香官引述感化報告內容指,被告吳銘揚(18歲)的母親無法監督其行為。惟被告姨姨在庭外稱,被告家人沒向感化官這樣說,批評對方家訪時「不停遊花園」,又謂:「懲罰年輕人都唔係作嘢老屈!」
被告原獲准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香官昨表明會擱置此判刑,考慮改判18個月感化,若他拒絕則須入更生中心,並強調判更生中心是「非不得已」。被告考慮後重申拒絕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