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仕光表示,在警方的拘捕行動期間,若果市民合作,警方會較容易處理。但是若對方不肯離開,警員就只能將對方搬離,「咁點樣搬呢?一定要將人鏈拆開先,呢個屈手動作係基本訓練,喺歐美先進國家都採用……你諗吓,如果一個人要佢離開,我捉住佢隻手,係可以保護被拘捕人士同警員同埋其他人,如果隻手揈來揈去,有機會傷害到警務人員或者自己」。
李仕光續稱,若果只捉着示威者的手臂,他的手部仍然可以揮動,可以打人或者拿取武器,「我唔係話佢哋會做呢樣嘢,雖然係有啲唔舒服,但事前已有口頭、橫額警告要求佢哋要離開」。
至於警方抬人時擰頭的動作,李仕光解釋,目的是要對方難以看到警方的動作,以防對方作出反抗。
李仕光又表示,過去監警會成員也有參觀機動部隊的相關訓練,但並沒有指出有關的做法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