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指涉嫌夥同兄長何超信和妹夫李君本,以及麥炎泰、黃國威等組成犯罪集團,開設10間空殼公司,專門承接檢察院各項工程、服務及供應合約謀利。何超明昨自辯稱,與麥、黃只是普通朋友,更指他們只是水電冷氣維修工人,「如果我要組織犯罪集團,都搵啲層次高啲嘅人」。
根據控方起訴書,何超明被指與兄長何超信、妹夫李君本、黃國威、麥炎泰,以及他們的伴侶、親屬等人組成犯罪集團,開設10間空殼公司,專門承接檢察院各項工程、服務及供應合約。
他們各有分工及花名,何超明被稱「領導」,負責發指令及交代任務,並利用檢察長職權操控檢察長辦公室各項工程、服務及供應合約。負責開空殼公司的黃國威、麥炎泰被稱為「隊長」及「小財爺」。何的兄長何超信花名「大佬」,負責具體管理和營運空殼公司;何的妹夫李君本負責該等公司的會計及指示職員製作報價單和發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