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度不肯與感化官合作 藏毒休班警遭還柙以待進一步報告
馬道宸休班謷藏毒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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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休班男警今年初從羅湖返港時,遭本港海關搜出冰毒及壯陽藥「偉哥」等,早前承認藏毒等四罪。案件原定於兩個月前判刑,惟因涉案休班警會見感化官期間不合作,裁判官在辯方請求下,同意押後聆訊以待再索取感化報告。惟案件今早再訊時,新的一份感化報告內容再次透露休班警不合作,沒有接聽戒毒中心的來電。辯方解釋,休班警已即日回電,並表明願意接受為期一年的戒毒服務,希望法庭接納。裁判官最終下令將休班警還柙,並再為他索取戒毒所報告及進一步感化報告,案件再度押後判刑。
被告休班警馬道宸(47歲)承認管有危險藥物、未按照入口許可證而輸入禁運物品、管有應課稅品,以及未有向海關申報共四罪,控罪指他於今年4月8日在羅湖管制站海關入境大堂藏有微量冰毒、一粒俗稱「偉哥」的第一類毒品,以及238支未完稅香煙。
辯方今坦承報告內容不理想。對於報告指被告昨日上午沒有接聽戒毒中心的電話,辯方今稱被告昨日下午已成功聯絡中心,並表示願意參與戒毒計劃,而中心亦表示仍有剩餘名額,願意收留被告;惟當時感化報告已撰寫完畢,無法納入有關內容。感化官與戒毒中心溝通後,表明若被告願意到中心戒毒,可考慮建議法庭判處他接受感化。
辯方強調,被告願意在戒毒中心住宿一年,其間不可外出,可見他有戒毒的決心,希望法庭批准。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最終下令再為被告索取進一步感化報告,再度押後案件至本月18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柙。
本案原定今年10月判刑,但當時感化報告指被告會見感化官時不合作,兩度遲到,又拒絕提供家庭資料。辯方當時稱,被告的父母年逾80歲,他不欲兩老知悉本案,故不願提供資料;至於兩度遲到,則分別是因上司未能及時提供感化官所要求的嘉許證明、以及示威活動造成的交通問題所致。當時辯方請求法庭給予機會,為被告索取進一步感化報告,並承諾不會再發生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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