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稟狀指,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於07年5月開始研究從清水灣郊野公園割地5公頃,以增加將軍澳堆填區的面積。郊野公園被割地後,面積減至606公頃。至今年3月,委員會進行閉門會議,研究反對意見,最終認為堆填區飽和的問題,沒有更理想的解決方法,維持割地決定。
根據《郊野公園條例》,有份擔任委員會成員的漁護署署長,其職能是發展及保護郊野公園,並不包括重新制訂郊野公園的面積。申請人認為署長割地屬越權,亦質疑委員會否決所有反對意見,存在偏見。
有份協助賴盤送的西貢區區議員何民傑向本報指出,漁護署早在07年已決定割地給堆填區,「將郊野公園變成垃圾崗」,而今年初的諮詢會議,只是程序上的工作,逾三千個居民的反對意見,全部被否決。何民傑擔心今次割地開壞先例,署方日後又會以其他藉口割地,隨意更改郊野公園的用途。
案件編號:HCAL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