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新相識司機數正印 少女稱借「鍾意佢」設局錄罪證卻遭強姦
強姦貨車司機新相識羅森森數臭正印
貨車司機去年涉嫌向相識僅一個月的少女求愛不遂,於車上強姦了她。案件於高院續審,女事主X今繼續作供,聲稱不值被告經常大數正印女友不是,故決定設局,先訛稱喜歡被告,再約他晚上外出,打算乘機錄下席間兩人的對話,再傳送給對方女友,但最終卻遭被告強姦。
與被告案發時同為21歲的X供稱,她先透過whatsapp向被告羅森森表示喜歡他,之後又假裝已經辭職及沒有男朋友,再主動約被告於案發當晚、即去年5月31日,到其荃灣寓所附近找她。
X表示:「約佢出嚟,想錄低佢講女朋友壞話嘅說話,俾佢女朋友聽」,並打算錄音後透過instagram,以訊息傳送給被告女友。
惟案發當晚,X上了被告的貨車,聊天期間突遭被告強吻,又強行扯起其衣服,沒戴避孕套下將她強姦;過程中被告不斷吻她的頸,又一手按著她的鎖骨。X感到十分害怕,不敢大叫,又怕被告打她。
X受辱後不斷哭泣並稱要離開,被告見X的頸有數處吻痕,即為X貼上膠布。X一度擔心被告拍下強姦片段,日後會用影片威脅她,故她拿了被告手機來看,但對方卻沒將手機解鎖。
被告問她是否好嬲?她未有回答。被告最終讓她離開,但下車後又一直跟著她回家。
X說到達家門樓下,被告才轉身離開。X即時透過whatsapp告知男友她遭人強姦。
控方讀出被告與X案發後的whatsapp記錄,被告先稱「sorry」,X反問:「好爽?」被告續答「唔係」,又問X:「仲可以做朋友?」X解釋主動問被告「好爽」,是希望被告承認有強姦她。聆訊明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