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迫客人買會籍被控違例 健身中心女顧問否認指控:佢笑住同我講嘢

蘋果日報 2019/09/20 16:30

違反商品說明條例FFG作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李紫彤劉穎茵伍梓朗

本港職業泰拳手、綽號「風之子」的杜恆霖,其創辦的健身中心Fight Factory Gym(FFG),有女顧問被控作出具威嚇性營業行為罪,強迫男事主購買五年會籍及兩堂教練堂費用,合共接近4.9萬元。她今出庭作供,否認不讓事主打電話,又指事主案發時「笑住同我講嘢」。
女顧問李紫彤(26歲)沒有律師代表,選擇親自抗辯。她今在庭上自辯,指事主伍梓朗於去年6月22日手持傳單,到FFG位於銅鑼灣的健身中心,表示想參觀,又希望職員向他介紹試堂等。她遂要求事主作訪客登記及填寫問卷,並由案中已認罪的健身女教練劉穎茵(28歲)為他進行免費身體檢查及解釋結果。其後李指事主須增肌、減脂、改善駝背等,問他是否想改善身體,事主表示想,李隨即向他推介各種健身計劃。
稱事主只是猶疑會籍年期
李續稱,事主曾表示擔心未能充分使用中心服務,在選擇三年抑或五年會籍之間猶豫不決,亦曾致電友人求助。李及後向事主指有七天冷靜期。最終事主選擇參加為期五年的健身會籍,李安排事主付款,並在收據等文件上簽名。後來她向事主表示有教練安排健身計劃,惟須額外收費,付款與否由事主自行決定。此後由劉進行的銷售,李不知詳情。
對於事主案發時有否投訴、表達不滿,或因不獲准打電話而投訴。李自言沒有不讓事主打電話,而是劉不讓他這樣做,又稱不知道事主事後有否後悔,「但佢笑住同我講嘢」。
李在盤問下亦供稱,事主由到達健身中心至同意購買會籍,為時約半小時。控方指事主在當天下午1時許到達健身中心,卻在50分鐘後才獲發收據,質疑李沒有說出中間約20分鐘發生何事。李辯稱,列印及填寫相關表格等需花一定時間。控方又質疑,事主自願入會,李卻在他到健身中心40分鐘後才取得信用卡,李不同意。
事主同事收求助電話
控方今早傳召事主的同事劉秀芬作供。劉供稱,案發當日下午收到事主來電,語氣驚慌地表示遭人帶上健身中心。劉當時忙於工作,故只叫事主不要簽任何文件,以及若有需要便報警,之後便收線。及後劉致電事主欲了解詳情,事主一方傳出有人叫他不要打電話的聲音後,匆匆收線。
事主其後於同日下午5時許和劉見面,提出二人日後到健身中心辦理退款。劉反建議事主向警方舉報,最終事主在當晚報警。案件將於10月4日裁決。
【案件編號:ESCC1526/19】
記者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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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主伍梓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