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社工供稱,陳於2010年7月開始接受社署的「監護令」,其居住及醫療安排須受社署署長監管。直至去年1月10日,陳因末期前列腺癌及腦退化症入住養和醫院。
主診醫生供稱,其癌細胞已擴散全身,雖曾接受電療但告無效,身體狀況持續衰退。陳留院五個多月,最終於去年6月17日約下午3時離世。外孫女張添珞指家人其後獲准豁免剖驗陳的屍體。
資料顯示陳廷驊於1995年患上嚴重腦退化症,高等法院2009年宣佈他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並按《精神健康條例》接受社署監護,陳離世時為「官方看管」人士。
根據《死因裁判官條例》,凡有人接受官方看管時死亡,死因裁判官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就該死亡個案展開研訊。
案件編號︰CCDI-6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