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人誌:一個人 一份雜誌30年 黃啟聰 - 方俊傑

蘋果日報 2020/08/04 16:46

年青人周報黃啟聰

黃啟聰的辦公室位於旺角通菜街某商廈。二百呎?也未必有。塞滿堆積如山的唱片,剩下的空間,大概只夠容納一個人。一個人,夠了,由他出版的音樂雜誌,由攝影到採訪到寫稿到排版到聯絡廣告客戶到搬貨去唱片公司,全部由他一腳踢。雜誌已面世32年。

看黃啟聰的雜誌,有歌手專訪,有碟評,有唱片業消息,密麻麻一片字海。仍然有廣告。「收費很平,兩三千有一版彩色印刷。唱片公司也知道落了廣告不會賣多十張唱片,只是互相支持。蝕錢是不會蝕錢,但每個月要賺一萬元當人工也不可能。」年過六十,還是繼續做。「因為我堅信文字大於一切。音樂,不只用來聽,更要閱讀。拿着唱片,看着歌名,看着設計,才會入到心。」別人笑他太瘋癲。他說,是有點愚蠢,愚蠢的事,做得時間夠長,便偉大。
撰文:方俊傑
攝影:黃雲慶
黃啟聰童年時住在油麻地,既是住家也是工廠,為藥油包裝,由小到大對住一班工人。「工人愛聽收音機,我好早習慣聽電台節目,國語流行曲、粵曲。直到認識一位由越南過來香港的工人,他很有心,帶了幾十隻英文歌黑膠唱片過來。我每日去他居住的閣樓聽歌。他搬走時,將唱片連同唱機送給我。我便開始沉迷。」那時60年代,真有點王家衛《阿飛正傳》的浪漫色彩。

住在油麻地有個好處,附近是廟街,沒錢買正版,買翻版錄音帶也方便。再不是,每日錄低電台節目也可以。開個app便有幾億首歌任揀的我們,不會理解原來想隨時隨地聽首心愛歌曲也有難度。

「到我讀中三,留班,時間多了,開始買外國音樂雜誌閱讀,慢慢算有點皮毛的音樂知識,便試試走去投稿。第一次有稿件被刊登,是某議員用來推廣社區活動的刊物,專程開了一個欄目給我寫碟評。那個年代,沒有網上資訊,閱讀風氣好好,好多人喜歡看樂評。我去街邊唱片檔,畀三蚊,叫店員將歌曲錄入錄音帶,我手抄唱片的資料,當自己擁有隻碟,便可以不斷投稿。」

當時最受歡迎的年輕人讀物,叫《年青人周報》。一九七七年,英國樂隊Queen推出收錄《We Will Rock You》、《We Are The Champions》的專輯《News Of The World》,黃啟聰寫了一篇碟評寄給《年青人周報》,一收即用,在最顯眼的中間拉頁,開了一個叫「Manfred’s Column」的專欄。黃啟聰的英文名叫Manfred。因為,他很喜歡一支叫Manfred Mann’s Earth Band的英國樂隊。

「我終於覺得自己是個真真正正的樂評人。」全盛時期,他試過同一時間為接近15份雜誌撰寫專欄。「稿費不多,寫一篇可能只收十蚊。還要被拖數。」如果在學生時代,不差,是全校唯一一個賺到外快的學生,有足夠財力請同學飲茶。當成全職就未免夢幻。「屋企的生意開始穩定,我可以稱得上沒有後顧之憂。」

他最心儀的,從來是《年青人周報》。「它教曉我,文字大於一切。圖片只會放在小小角落,只不過次要。」他在《年青人周報》當兼職編輯,月入三千。一做做了七年。「公司會請我去英國看The Smiths的演唱會,讓我有機會訪問Steven Morrissey。偏偏有一次,我有病,入醫院住了兩晚,撞正羅文開演唱會。我找朋友代我睇騷,我靠他的覆述交了篇稿給《明報周刊》。《年青人周報》的老闆見到,覺得我扮病,炒了我。」時為一九八四年,歌舞昇平。
被辭退後,還憧憬有一日回歸。黃啟聰放棄其他同類刊物的邀約,轉投一份叫《偶像》的雜誌。顧名思義,賣點就是大大張偶像明星的玉照。「文字越多,錯的機會越大。圖片越大張,錯的機會越少,賣得越好。我還是堅持訪問歌手的篇幅要夠長。」

神女有心。現實是《年青人周報》早早找了其他人頂替黃啟聰的位置。碰巧舊同事文雋自立門戶,找黃啟聰合作。「他真名叫黃文俊,英文名Manfred Wong。跟我一樣。」那時,文雋的正職是電影編劇,黃啟聰找出儲落的稿費,每人夾十萬,開了《第一線Headlines》雜誌,在上海街租寫字樓,請了五位員工,一個星期出一期。「我想出免費雜誌,放在唱片舖任人攞,有知名度,自然找到廣告。文雋說簡直不可能。」兩年後,文雋覺得搞雜誌沒有前途,退股。拍電影做經理人,總有前途過以山寨廠形式經營出版業。

一開始的時候,成績不錯,每期印二萬份。「我去發行的貨倉點算賣剩的雜誌。發行商給我一支噴漆,要我打記號,我才發現根本未開封。他們沒辦法完全發行出去。我才決定辦免費雜誌,自己發行,親手拎住一箱箱雜誌去相熟唱片店派發。印七千幾八千份,派得好快。」免費的,取代收費的,軌迹沒有變過。

周刊,變雙周刊,最終變成月刊。還是撐下去,直到今日,歷時超過30年。HMV清盤了,Hong Kong Records也快將結業。黃啟聰不是沒有氣餒過。「35歲時,我為十幾份雜誌寫稿。那時,交稿,要親自拎份稿拎住唱片封套去出版社,每日來來回回,體力上好辛苦。想過不如回家賣藥好了。第二次,大約十年前,市道很差,網很旺,做雜誌的速度一定及不上,也想過轉型。我old school,以前是『唔做呢樣,唔識做第二樣。』現在是『唔做呢樣,仲有無人繼續做?』一開始的時候,寫樂評,不為賺錢,只想免費取得唱片,一個星期寫一篇,一年有五十二篇,便有五十二張唱片,心滿意足。慢慢,一年攞到五千張唱片,搬屋的時候,要銷毀兩萬張黑膠唱片,足足花了好幾日。到現在,每個星期,收到的唱片,不會多過五張。已經變成使命感,希望把雜誌放在唱片舖,鼓勵樂迷去一轉碩果僅存的唱片舖,也不再考慮把雜誌放在其他渠道。」
想推動樂壇或者唱片業,也可以與時並進採用較有效率的方法吧。例如把唱片評論讀出來拍片放上網做個KOL。黃啟聰又不是沒有出鏡經驗,他曾經在有線電視當過四年主持。「以前在有線YMC台,批評劉德華批評王菲,鬧得好厲害,結果惹來唱片公司的高層不滿,電視台也有壓力。今日,唱片公司開明了,同一種方法,可能work。我也有試過買攝錄機拍低自己,自己也接受不到。我根本連網上串流也反對。把整張唱片放上YouTube,扼殺了多少人?為乜呢?雖然不用花費,但你會有心機聽?在文字和影像之間,我還是選擇文字。」

堅持己見,難免要接受從高峯滑落。「低潮?市道有低潮,我沒有低潮。我沒有試過一期找到20萬廣告,便不怕跌到只有兩、三萬。我每個月只需找到一萬幾千廣告費,足夠支持我的興趣。幸好我在1993年用82萬買了這個寫字樓單位,我未試過蝕錢。當成興趣,沒期望,便好;當成生意的話,跟人比,無得比。」

跟黃啟聰同期出道的樂評人,大概有十幾二十人。來到今天,當然全部也轉行。偶爾會在演唱會碰頭。「我覺得他們好多也離不開,好想繼續做,繼續寫。可惜,我不可以給他們版位。一來,我沒法提供稿費;二來,我想保持雜誌的連貫性和風格,不接受外稿。一想到這裏,會讓我覺得很滿足。」
黃啟聰的辦公室,收藏似博物館,隨手一觸,便找到David Bowie在1983年於香港開演唱會時留低的親筆簽名唱片封套。最近,他還愛上在網上搜羅古物,珍品更多。只是,擺放方法比較似童話故事入面的寶藏。即是亂放。

最珍貴的,其實放在腦海。訪問陳百強,陳百強為了洗頭恤髮遲到一小時的往事,歷歷在目。「我太太以前在EMI當秘書,我上去取唱片,跟她認識。她接觸很多音樂,但不聽歌。我每次聽到好歌,好開心,會跟她分享,她不明白,覺得我好儍。但我好清楚,我做甚麼決定,她都支持我。」

陳百強早早不在,David Bowie也不在,連黃啟聰最愛的Queen,主音Freddie Mercury也不在。為工作需要,黃啟聰仍然聽新歌。「九成半也不好聽。尤其香港樂隊,根本未成熟,只不過不斷聽外國歌,將不同元素放埋一齊,以為很豐富,但沒有連貫性,四不像。」黃啟聰一直溫文爾雅,突然有火。「幾年前,唱片市道最差,信和唱片店的老闆打算放棄。我跟他說:『你歷史悠久,如果連你也不做,大家就更加無希望。』你們說我是做得最長的一個,我覺得自己是最last的一個。Last到幾時?來到如今的年紀,可做可不做。我就是不捨得。」說時,仍然一臉希冀。